一、浙江省发布零碳园区新政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部署,落实《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2026年5月2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6〕113号)。该方案系统构建全省园区降碳行动框架,细化省级零碳园区培育的十大重点建设任务,明确“十五五”期间择优打造20个省级零碳示范园区;尤为关键的是,本次政策并非仅聚焦少数零碳标杆,而是坚持全域覆盖、“一园一策”原则,全面推进低碳园区建设,实现低碳园区应建尽建、零碳园区优中选优,形成“全域低碳、局部零碳”的园区降碳新格局。

图1 浙江省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
二、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与国家级零碳园区发展指标对比分析
对比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以下简称“省级零碳园区”)与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发展指标体系(见表1)可以发现,两者的核心指标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但目标门槛存在明显梯度差异:省级零碳园区不仅将申报准入的能耗门槛降至10万吨标准煤,而且还将单位能耗碳排放阈值放宽至0.4吨/吨标煤,显著降低了园区申报门槛,让更多园区具备打造零碳示范的可行性。这一方向与国内各省份地方零碳园区建设的思路一致,例如《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也采用了相同的指标及阈值。
表1 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与国家级零碳园区发展指标对比

在引导性指标方面,省级指标体系保留了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两项指标,但是根据本地资源禀赋进行了差异化调整。一是省级零碳园区将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下调至85%,根源在于浙江省清洁能源资源禀赋偏弱,省内用电高度依赖省外能源调入;而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省级零碳园区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上调至90%,这主要是因为浙江省节水基础稳居全国第一梯队,连续十年获评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十四五期间,以全国2.8%用水量承载4.7%人口、创造6.6%以上经济总量,并且早在2024年5月浙江省经信厅印发的《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2024版)》中,就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列为园区创建必选硬性条件,因此省级零碳园区直接沿用该标准,高于国家级80%的基础要求。
与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体系不同的是,浙江省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与既有工作基础,新增了五项具有地方特色的引导性指标。一是新增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比例指标,积极响应《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等国家政策要求。二是新增可利用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比例指标,充分挖掘建筑闲置空间开发分布式光伏,补齐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不足的短板。三是新增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指标,引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支撑性指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降低指标,强化园区整体能效管控。四是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下降指标,依托浙江省作为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的战略定位,破解化工、涂装、纺织等产业无组织VOCs排放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五是新增规上工业亩均税收指标,立足浙江省“亩均论英雄”改革根基,统筹产业提质、土地集约与低碳转型,实现经济增长与碳减排协同推进。
三、浙江省非工业类园区零碳示范建设路径
相较于国家级零碳园区,省级零碳园区虽放宽了准入门槛,但评价体系仍以工业类园区为核心适配对象,能耗偏低的仓储物流、商务办公类园区难以满足申报条件。不过从低碳实践落地层面来看,这类园区反而具备天然优势:其用能负荷相对平稳,通过应用技术成熟的分布式光伏、储能、多能互补等技术,叠加搭建柔性可调的园区微电网,既能平抑用电峰谷、减轻区域大电网的供电负荷压力,又可降低运维成本,且市场自发推进零碳改造的内生动力更强,是打造零碳示范的优质载体。
近年来,CARBON 2060协同创新网络联合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深耕绿色低碳领域的专业机构,积极推动零碳园区团体标准落地应用,如依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团体标准——《智慧零碳园区评价标准》T/CSUS 66,通过以评促建的模式,面向生产制造、仓储物流、商务办公等不同业态园区开展分类评价培育,落地了一批具备示范效应的标杆园区(表2),为不同业态园区零碳建设提供可复制落地样板。
表2 智慧零碳/低碳园区项目

面向未来,省级低碳园区可借鉴上述智慧零碳园区的建设运营模式,在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的同时,推动产业发展、建筑与基础设施运维和数字化管理深度融合,构建长效零碳治理模式,丰富零碳园区业态。此外,还可依托智慧零碳示范品牌的影响力开展招商引企,重点加速高端绿色产业集聚,最终实现园区低碳转型与区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双向协同。
四、结语
此次浙江省零碳园区新政,相较于国家级零碳园区,兼具本土特色,在适度放宽碳排放与能耗申报门槛基础上,调整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新增绿电直连、屋顶光伏、能耗降幅、VOCs治理、亩均税收五大特色指标,形成适配本地的梯度评价体系。但现有指标体系偏重工业园区,能耗偏低的仓储物流、商务办公园区虽零碳潜力突出,却难以满足申报要求,发展受限。各地可依托《智慧零碳园区评价标准》T/CSUS 66等团体标准分业态培育,运用光伏、储能、微电网、数智能碳管理打造多元智慧零碳标杆,丰富零碳园区业态,拓展示范覆盖场景,构建更广范围的零碳示范矩阵,助力全省双碳战略落地。